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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应知应会常识

关于村党支部应知应会常识

1.如何抓好村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落实

一、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法规观念。

要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定期轮训等方法,组织基层支委成员系统学习《党章》、《政治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性文件,丰富他们的党建知识。要采取观摩教学、经验交流、研究探讨等形式,帮助他们熟知组织生活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强化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法规意识,切实增强干好党务工作的自信心和自觉性。

要通过学习教育,使他们从思想上认清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严格党内生活制度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途径,只有抓好组织制度建设,才能有力促进党支部建设,才能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65下,明确奋斗目标和方向;支委成员要模范带头,不当“特殊党员”,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评要“像”,互评要“诚”,讲评要“准”,保证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把握关键环节,确保落实质量。

在内容上,要按《政治工作条例》规定,落实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每两月一次的党员汇报思想、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次的报告工作和民主生活会以及每年至少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在计划上,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对活动进行科学安排,每月四个党日活动统一内容实施,当月有第5个党日的,最后一个党日可作为机动,要把活动内容列入周进度、月计划,对落实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组织实施,作出具体安排,避免开展活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程序规范上,党支部不能各行其是,要保证星期五下午组织生活时间用到、用好、用实。“用到”就是星期五下午必须按规定用于组织生活,不能以种种借口和理由占用这一时间;特殊情况占用了,必须补上。

“用好”就是要组织好。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真正落实。

“用实”就是要把时间用够,不能草率从事,简单应付,早早结束。在具体实施中,政治机关和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协调,防止党日时间政出多门,相互撞车;党支部在研究骨干配备、党员发展、选改士官、立功受奖等关系官兵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时,要落实好各项规定,不能图省事而放弃制度和原则,确保组织生活制度落到实处。

2.如何抓好村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落实

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通过“五结合五抓”工作措施,确保基层“三会一课”扎实有效推进。

1. 结合学习教育抓好引导。依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等学习内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长期坚持的必修课,通过院坝会、农民夜校、支部学习会等多种学习教育平台,引导基层党员学深学透党章党规、系列讲话深刻内涵,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三会一课”是基层党支部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有效途径;同时,通过学习教育,把“三会一课”当做基层党员干部坚定信仰、汲取“养分”的重要方式,作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转变作风的有效途径,切实增强基层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自今年以来,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已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培训4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达8000余人次,为“三会一课”的正常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2. 结合升级打造抓好落实。按照“四有”(即有党旗、有公章、有制度、有活动室)和“六个一”(即有一块牌子、一间房子、一张桌子、一个柜子、一套凳子、一套制度)的标准要求,通过整合党建扶贫各类资源,对因地域偏远、党员数量较少或硬件设施不健全的基层党支部进行整合打造,对不适宜建立党组织的村组,按照党员居住地、集中流向地和分布的行业类型调整为党小组,增设党员活动场所。通过对基层党组织升级打造,进一步优化党组织结构,方便广大党员及时参与学习教育,使每一个党员都能时时处在党组织的管理之中,增强党组织的活力,促进“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

3. 结合创新机制抓好践行。为切实改变“三会一课”在过去通过“读读文件、举举手、表表决”的组织生活机制,以创新基层党建工作为切入点,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融为互动,紧密结合脱贫攻坚、集体经济、“六大环境治理攻坚战”、基础设施等重大民生工作,让党员在“学”中践行“做”,在“做”中检验“三会一课”践行效果,不断激发党员先锋引领作用。如永安镇崇新村通过创新“三会一课”形式,依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造性地提出了“五式党课”,即:“集中式、送学式、帮带式、自学式、体验式”党课。在体验式党课中,引导党员为老党员送党章,帮助打扫村寨卫生,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如进化镇临江村三新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事会等形式,对村级项目建设进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引领党员在占地补偿、工程建设、投工投劳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 结合督查督导抓好规范。为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能够正常有序开展,发挥基层党建工作效率,将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情况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督导内容之一,通过分层分类制定督导计划,组建专项督导组,采取全面督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工作方式开展严督导,帮助基层党组织梳理存在问题,拟定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的思想认识,有效解决基层“三会一课”简单化、形式主义化、重形式、轻效果等问题,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有效开展。

5. 结合专题培训抓好提升。为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队伍素质,县委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党校和县委组织部阵地作用,通过聘请党校老师、党务工作者为基层党组织队伍讲解党建理论和“三会一课”业务知识,提升基层党组织队伍抓党建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干能力,提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质量;同时,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利用党员培训会、支部学习会、院坝会等学习平台开设支部培训大课堂,把党章党规、组织生活制度、脱贫攻坚、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模范等作为专题学习内容,结合党员自身岗位、思想、生活等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乡镇党委通过理论辅导、讲解示范、难题分析、现场观摩等形式,对村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和部分党员开展了上岗前的党务工作“应知、应会、应做”基本功培训,让大家明确“三会一课”的内容和要求,掌握组织“三会一课”的程序和方法,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

3.简述村支部设置应遵循哪些原则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和支部的实际,组织党员政治学习活动。2、主持好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用创新的精神改进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

3、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每两年一次的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评估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结合本支部的情况研究拟订工作计划,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4、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做好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尤其要重视培养教学科研骨干加入党组织的工作,要认真建立考察档案,每学期至少要研究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及时送上级党校学习,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履行入党手续,及时把优秀的师生员工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 同时要做好预备党员三个月一次口头思想汇报,半年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工作,对合格的预备党员要按时讨论转正。

5、抓好本单位的思想教育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定期深入调查分析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经常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对于不设党总支的系、所、中心单位,直属党支部要积极支持行政65开展工作。经常主动地同本单位行政65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协调一致。

积极为本单位重大问题如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人事调动、提职升级、出国人选审定、奖惩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协助并参与所在系、所、中心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7、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和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其他任务。

4.村党组织应在哪些方面发挥65核心作用

是要建立坚强的村级党组织。

目前虽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与村民自治的形势和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从组织状况上看,仍有一些后进村、贫困村尚未改变落后的面貌。

有的地方党员会议、民主生活会召开不及时,没有制度化;从干部素质上看,农村党员存在着老化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在群众中威信不高,能力不强,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道,方法简单粗暴,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以致诱发一些群体性事件;从65思想方法上看,不少基层党组织的65同志习惯于传统的65方法,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熟悉、不习惯、不理解,甚至产生一些埋怨和抵触情绪,有的把发扬民主和坚持党的65、依法办事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把村党支部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常抓不懈,为65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要提高农村党员的政治素质,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加强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当前农村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提高农村党员素质的一个有效途径。

乡(镇)党委不能只重视发挥党支部书记的作用,而忽视广大党员在农民中的带头作用,要把每个党员作为做好农村工作的中坚力量,加强宗旨教育、党性教育、政治理论教育,进行脱贫致富技术培训,使每个党员都具有先进性,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团结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 在选举村委会成员时,村党支部可以通过党员做好宣传工作,保证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村务决策中,村党支部主动提出决策的内容,交村委会讨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然后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在落实乡(镇)党委的决定过程中,通过党员分别做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等。

三是要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现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民自治有两种错误态度需及时纠正:一种是放任自流,认为既然村民自治了,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基层党组织就应大撒手,不管不问,任其发展;一种是包办代替,将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也由党支部拍板,激化了村“两委”班子之间的矛盾,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为处理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可以建立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委会向党支部汇报和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制度,实行“两票制”,即在村党支部选举中,支部成员的候选人先由党员大会提出,然后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意测评,大多数村民不满意的不列为候选人,将群众满意的同志定为候选人,按照党章规定投票选举产生村党支部。 这样有助于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人选的民意基础和权威性,提高村党支部在村民中的整体凝聚力。

四是要支持和保障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乡(镇)党委要有一个正确认识,从思想上摆脱“什么都想管住”的思维定式,把加强党的65和掌握村务管理权区分开,做到“65不包办,引导不添乱,放权不放任”,为村民自治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是否有道理,不管能否解决,都不能回避,应当满腔热情,主动关心,认真解释,积极解决,增强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任度。对个别地方存在的一些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的制约因素,如家族派性,财务不清,村干部作风粗暴,不依法办事,打击报复等问题,乡(镇)党委要及时发现和处理,避免矛盾升级。

民主选举产生村委会,并不是说乡(镇)党委就无所作为了。 乡(镇)党委在换届选举中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尊重村民的意见和选民的民主权利,不能采取一些不正当甚至是违法的手段,指定、指派村干部;另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如依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控制村委会人数,推荐优秀人选,调整班子结构,实行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发现、培养优秀后备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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