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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制冷安全常识

关于液氨制冷安全常识

1.氨制冷剂的安全操作

要制定科学而合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所有冻安工均须持证上岗,确保安全操作。

1、新安装的制冷系统,必须经过耐压试验、检漏、排污、抽真空,当确认系统无泄漏时,方可充灌制冷剂。

2、向容器内充灌制冷剂时,阀门开启操作应缓慢进行,以免引起容器的脆性破坏。

3、制冷系统中,存有液态制冷剂的管道设备,严禁同时将两端阀门关闭。

4、为避免氨与空气混合遇明火发生爆炸,在冻结站和辅助设备间不能有明火,冬季严禁用明火取暖。

5、检修设备和管道时,在制冷剂未抽空或未置换完全与大气接通的情况下,严禁拆卸设备进行焊接作业。

2.如何安全使用液氨制冷设备

安全意识与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意识,建立处、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会制度、班前班后安全会等制度。 1、制冷设备上需安装压力继电器、压差继电器。

2、监视冻结站内氨气浓度的氨气浓度检测仪,可在空气中氨气浓度超过规定含量时及时报警。

3、针对氨气浓度比重比空气小的特点,泄漏的氨气易积聚于冻结站顶部,在冻结站屋顶处开设通风口。

4、冻结站内应设有局扇,其排风能力要求每小时将室内空气更换不少于8次。而且在室内室外都应装设按扭开关,配备事故电源,在紧急情况下能确保局扇工作。

5、车间的门应向外开,并最少留有两个进出口,以保证安全。

6、冻结站应配备带靴的防毒衣、橡皮手套、胶靴、管夹、氧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具,妥善放置在机房进口的专用箱内,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使用。专用箱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强行打开。

7、冻结站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二氧化碳或干粉或“1211”等灭火器材,已备扑灭油火、制冷剂火和电火。

3.如何安全使用液氨制冷设备

安全意识与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意识,建立处、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会制度、班前班后安全会等制度。

1、制冷设备上需安装压力继电器、压差继电器。2、监视冻结站内氨气浓度的氨气浓度检测仪,可在空气中氨气浓度超过规定含量时及时报警。

3、针对氨气浓度比重比空气小的特点,泄漏的氨气易积聚于冻结站顶部,在冻结站屋顶处开设通风口。4、冻结站内应设有局扇,其排风能力要求每小时将室内空气更换不少于8次。

而且在室内室外都应装设按扭开关,配备事故电源,在紧急情况下能确保局扇工作。5、车间的门应向外开,并最少留有两个进出口,以保证安全。

6、冻结站应配备带靴的防毒衣、橡皮手套、胶靴、管夹、氧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具,妥善放置在机房进口的专用箱内,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使用。专用箱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强行打开。

7、冻结站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二氧化碳或干粉或“1211”等灭火器材,已备扑灭油火、制冷剂火和电火。

4.关于氨制冷的安全评价

氨库制冷,主要评价的就是一氨罐,评价费用不高的,3000-5000.而且制冷厂大都是第一次做评价,不配合,当地安监力度不够的话根本收不到钱。

我是在安评公司工作的,就是遇到收不回钱的情形。满意的话分给我啊。

1 安全评价依据1.1 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3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3令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3令第6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3令第60号)(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国务院344号令)(6)《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1.2 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家安监局安监管人字〔2000〕124号)(2)《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第35号令)(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原国家经贸委安全〔2002〕189号)(5)《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6)《关于加强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字[2005]48号)1.3 国家技术标准(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3)《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9)《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10)《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11)《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12)《安全标志》GB2894-1996(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1.4 行业标准(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2)《安全现状评价导则》(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5.使用液氨时应注意哪些情况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知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道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内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容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6.有关液氨储罐的安全知识

(1)材料选择。实践证明,材料强度越高,发生应力腐蚀的可能性越大。但不发生应力腐蚀的最低强度限与杂质含量及特性、应力大小、操作速度等因素有关。为了防止应力腐蚀,在综合考虑操作压力、残余应力以及安全性和经济性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选用强度较低的钢材。

(2)采用合理的结构和焊接工艺。结构上应避免焊缝过多、过于集中、焊缝不对称、焊缝交叉和焊接顺序不合理等造成的应力集中。制造时应避免强力组焊,防止咬边、错边等缺陷,保证与介质接触的表面尽量光滑。制造完成后,应进行退火热处理以去除焊后残余热应力。正确的焊后热处理可以大大降低制造过程中的残余应力,并可以降低焊接热影响区的峰值硬度。

(3)对投入使用前的新储罐,应彻底清除里面的空气;在充装、排料及检修等过程中,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带进任何空气。对大型储罐应连续冷凝氨蒸气,而不凝气体大部分是空气,应将其排出。对较小的设备用抽气或蒸腾除去储罐里面的空气。总之,消除储罐里面的空气污染,可以有效地防止应力腐蚀。

(4)新投用的储罐,应按规定进行内外部检验并进行周期性的定期检验。对液、气相界面、引收弧处及T型接头等易腐蚀部位应重点检验;对液面以下所有焊缝应进行100%磁粉或超声波探伤,若条件允许,应对所有焊缝进行100%磁粉探伤。对检验出的裂纹应进行评估。因应力腐蚀界限断裂韧度JISCC大约只有材料常规断裂韧度D0105的1ö5,所以应根据断裂力学判据对裂纹进行安全等级评估,并给出处理意见及下次检验时间。对于不超过1ö4壁厚和深度小于4mm的浅裂纹,可以采用打磨的方法进行机械消除,但要严格控制打磨工艺;对于较深的裂纹,先进行打磨处理后再进行补焊。补焊前应先预热加温以防止焊接硬化,焊接时宜采用低氢焊条,焊后进行探伤复查,并进行去应力处理。

(5)定期检测液氨浓度和含水率,发现水分低于临界浓度应及时补充水分,使含水率始终保持在012%~1%的范围。另外,还可加入其它抑制剂,如加入100Lgög的冷冻机油或5Lgög的菜籽油或10~50Lgög的硅油作为应力腐蚀抑制剂,都可有效地抑制液氨引起的应力腐蚀。

7.关于氨制冷的安全评价

.1冷库氨泄漏事故风险分析

(1)氨的性质简介氨,制冷剂代号R717,是一种理想的制冷工质,具有良好的热力学性质。在限制和禁止使用CFC物质的形势下,氨由于对臭氧层无破坏作用,使用较广泛。氨(NH3)为无色、有剌激性辛辣味恶臭的气体,分子量17.03。比重0.597。沸点―33.33℃。溶点―77.7℃。爆炸极限为15.7%~27%(容积)。急性毒性:LD50350mg/kg(大鼠经口);LC501390mg/m3,4小时,(大鼠吸入)。氨在常温下加压易液化,称为液氨,接触液氨可引起严重冻伤。与水形成氨水(NH3+H2O=NH3·H2O),呈弱碱性。氨水极不稳定,遇热后分解,1%水溶液PH值为11.7。浓氨水含氨28%~29%。氨在常态下呈气体,比空气轻,易逸出,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性,故易造成急性中毒和灼伤。

(2)风险识别

本项目所用制冷剂氨不属于剧毒物质和一般毒物(属低毒类);氨属火灾、爆炸危险物质;根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中规定,项目全部冷库使用氨的数量约35t,不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制冷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制冷工质在系统中藉助压缩机械能输送流动,完成制冷循环。对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规范标准,氨制冷系统属于第二级释放源,制冷装置在正常运行时不会释放易燃物质;即使释放也是在压缩机、氨泵的轴封处和阀门、法蓝、管件接头等密封处偶尔的、短时的发生。第二级释放源存在的区域,可划为2区。2区的概念是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但规范第2.2.5条又说:“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规范第2.2.2条还同时规定:“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10%”,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根据《冷库设计规范》(GBJ72-84)第8.0.2条规定“氨压缩机房应设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应取8次/小时,排风机宜选用防爆型”。据此,氨压缩机房可视为通风良好,应按降低区域等级处理;从上述分析中得知,出现最高浓度能超过爆炸下限10%的概率近似为零。同时氨的比重很轻,在标准状态下,氨的比重是0.59kg/m3。仅为空气的0.546,而且其扩散能力较强,扩散系数为17*10-2cm2/s,仅次于氢、氧。因此,它难以聚集到爆炸极限的浓度。因此,可以将氨制冷系统作为非爆炸危险区看待。同时,冷库氨在正常工况下的自然损耗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发生氨泄漏的常见原因是由于管理不善,工人违章操作以及设备、容器陈旧,管道破裂,阀门损漏,钢瓶或贮槽、贮罐爆炸或运输不当,贮罐暴晒等导致生产性事故或意外事故所造成。

综上所述,本项目冷库环境风险来源于氨泄漏。氨泄漏因素主要有:

(1)管路系统泄漏(包括管道、阀门、连接法兰、泵的密封等设备及部位);

(2)储气罐泄漏;

(3)自然因素,如地震、雷击等。根据类比资料,冷库氨泄漏一般产生自储气罐泄漏,本项目每座冷库氨储罐液氨储量为5~6吨,根据统计资料,该类容器失效允许概率1.0*10—5。本次评价考虑当且仅当有一座冷库氨储罐发生事故时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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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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