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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明码标价常识

关于商品明码标价常识

1.怎样才是规范的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是指在商品或服务等各项指标基础上标示的价格水平或收费标准,是向消费者公布商品价格和服务的一种方式,具体有卡片标价、挂牌标价、实物标价等形式,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等级、规格、型号、单位、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是商业企业进行价格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一种方法。明码标价主要有三种:一是销售工业品和食品采用价格标签;二是收购农副产品、副食品如蔬菜、水果、肉、禽、蛋等挂价格牌或张帖价目表;三是一些大件体重的商品在实物上标价。内容一般包括商品货号、品名、产地、商标、规格、等级、计价单位、收购和销售价格等。明码标价要求做到完整、准确、醒目、美观、清楚、易懂易行,有货有价。价目表或价格牌、价格标签等的填制、交换、销毁,均由企业物价员统一负责,其他人员无权更换、涂改。

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称,明码标价是指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有关情况的行为。按照这一要求,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应包括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标价方式进行监制。未经监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和销售。需要增减标价内容以及不宜标价的商品和服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根据商品和服务的特点,需要实行行业统一规范标价方式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如实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以区别于以正常价格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经营者应当保留降价前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以便查证。

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标价签由指定专人签章。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2.明码标价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第四条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商品房明码标价的管理机关,依法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第六条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

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第七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第八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

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第九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第十条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以下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 (一)开发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 (二)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三)当期销售的房源情况以及每套商品房的销售状态、房号、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四)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五)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商品房销售应当公示以下收费: (一)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代收代办收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二)商品房销售时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同时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三)商品房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

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 第十三条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四条商品房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严谨。 第十五条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第十六条商品房经营者不按照本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发现商品房经营者明码标价的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3.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

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称,明码标价是指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有关情况的行为。按照这一要求,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品和服务应包括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标价方式进行监制。未经监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和销售。需要增减标价内容以及不宜标价的商品和服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根据商品和服务的特点,需要实行行业统一规范标价方式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如实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以区别于以正常价格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经营者应当保留降价前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以便查证。

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标价签由指定专人签章。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的内容有哪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者经营下列商品或服务必须明码标价:1。

在市场收购、销售商品或收取费用的,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2。

商品的明码标价,应按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价格 形式分别利用红、蓝、绿三色价格标签。服务收费项目应收费项目价目表、价格标签,价目表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3。 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 标价准确,字迹清晰,一货一签,摆放醒目。

价格变动,应及时更换。4。

零售商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商品价格标签,应包括品名、货号、规格、f级、计量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削价处理商品,必须以公开方式表 示,以区别于正常商品价格。

由于行业特点需要增减价格标签内容或者实行不同的标价方式,以及某 些特殊商品如艺术珍品、古董等不宜标价的,均须经当地物价部门核清。5。

旅店、饮食店等有偿服务单位或场所,均需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公布其收费项目明细价目表。价目表应包括收费项目名称、等级或者规格、服务项目、计量单位、收费标准等主要内容。

6。 进人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的商品,除应标明其品名、规格、计量单位 和销售价格以外,对国家规定有最高限价的商品,交易市场应在醒目位置上 分布最高限价。

7。 农贸市场按规定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由买卖双方议价成交;有固定 摊位的,也应当实行明码标价。

5.什么是商品定价明码标价法

维护顾客的利益比照顾顾客的面子更重要。

某一天,地处延平北路的新华皮鞋公司门口挂出了“不二价”的特大招牌。这在当时的延平北路可谓风险冒得太大。

因为当时人们到延平北路买东西时,厂商们都把售价提高两倍左右,以便还价时给折扣。新华皮鞋公司实施“不二价”不久,很多顾客对它的皮鞋非常中意,可总觉得照价付钱亏了,使许多眼见成交的生意吹了。

该公司老板认为顾客会货比数家之后,会再回来购买的,因此决定再挺一阵子。果然不出所料,时隔不久,新华公司门庭若市。

许多顾客到可以还价的商店购买,打折后,皮鞋价格往往仍比新华皮鞋公司的要高,因此顾客们纷纷回头光顾。“明码标价法”的缺点是缺乏灵活性,其优点是交易简单,并容易使人产生信誉高的心理。

6.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细则的介绍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码标价是我国价格领域中一项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也是我国价格管理最基本的形式和内容之一。我国曾于1990年和1994年先后两次颁布《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布了实施细则。此制度为推进交易行为的公开化,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起到了应有的作用。随着我国价格法制化建设的推进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对完善和健全明码标价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计委对《规定》又做了进一步修改,2000年10月,国家计委以主任令发布了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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