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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下属的副0级单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下属的副0级单位

1999年广州市财政、地税机构分设,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于当年2月8日开始独立运作,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下属的副0级单位。2018年7月5日上午,在庄严的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考核任免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中文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成立时间

总部所在地

广州

类型

地方税务局

等级

副0级单位

隶属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信访、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文件收发、文书档案的管理,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税收调查研究、办公自动化、保密、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

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地方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审核重要的税收规范文件;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理 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指导全市地方税务部门的法制工作;负责税政理论研究;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地税部门的税收普法教育;协助执法资格认证;指导本市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

税政一处

负责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税收的管理协调工作;研究并执行国际间反避税措施;指导地方税务部门的 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和协调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税政二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处理;办理和协调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规费管理处

负责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堤围防护费、交通建设附加、社会保险费等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和协调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的具体事项。

涉外税务管理处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税收的管理协调工作;研究并执行国际间反避税措施;指导地方税务部门的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和协调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征收管理处

指导、监督、检查和处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执行税收征管政策法规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征管体制改革,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指导税务登记、申报工作、属地征收和征管资料的管理以及地税发票的印制和管理;负责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计划统计处

贯彻执行全市地方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编制全市地方税收收入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编制、分配和调整年度地方税收计划以及检查、督促、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汇总分析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监督检查地方税务会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地方税收票证的印制、使用和管理;指导地方税收计划统计工作的开展。

财务管理处

管理地方税务部门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执行税务部门财务制度,审核汇编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划拨。

人事处

按权限或授权负责全市地方税务部门的机构编制、干部考核任免、人员录原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出国(境)人员政审。安全保卫、专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日常工作。

教育培训处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部门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出国(境)培训和学历、素质教育工作;组织各类业务知识、技能考试;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部门的宣传教育、党建、机关党务、基层建设。共青团、工会、妇女、统战、 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监察室

负责对地方税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负责税务执法监察;检查处理行政违法纪和税务执法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在。离任审计;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信息中心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行政单位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纳税人服务中心

为纳税人提供地方税收、规费征收的政策法规咨询,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指引服务。宣传税收法规政策,策划、组织税收宣传活动。受理纳税人对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承办对举报人的奖励。受理纳税人对本地区地方税务系统各部门、税务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对受理转办的纳税服务事项进行督办。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

负责广州市区(不含花都、 番禺区、广州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范围内的地方税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管理,指导、协调花都、番禺区、广州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和 从化、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的税务登记工作。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 越秀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下同)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 海珠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 荔湾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 天河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 白云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黄埔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 黄埔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稽查局

负责全市范围内地方税务(含内、外税)稽查工作和有关规费稽查工作;负责偷税、 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重大案件的查处以及 税收专项检查;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计划、总结和情况汇总;对各稽查局及 花都区、番禺区、 从化市、 增城市、 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稽(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负责与工工 公安、检察、法院、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业务联系。

第一稽查局

负责对全市(不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广州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经管业户)的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缴纳情况的稽查,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外税收税务案件及办理涉外税收刑事案件的移送工作。

第二稽查局

负责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情况的稽查;按照授权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税案件及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第三稽查局

负责海珠区、黄埔区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情况的稽查;按照授权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税案件及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第四稽查局

负责荔湾区、白云区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情况的稽查;按照授权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税案件及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第五稽查局

负责天河区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情况的稽查;按照授权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税案件及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花都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 番禺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机构概况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1999年 广州市财政、地税机构分设,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于当年2月8日开始独立运作,是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下属的副0级单位。现行体制按照“登记、征管、稽查”三大系列设置机构,设有1个登记分局、10个区地税局(其中 广州开发区和 萝岗区地税局、 广州南沙开发区和南沙区地税局均为一套人马

、两块牌子)和2个 县级市地税局、6个稽查局和1个纳税人服务中心,共计20个基层单位;市局机关设13个处室和2个中心(事业编制)。

全市地税系统总人数4847人,其中在编干部3131人,编内合同工121人,编外合同工844人(前台协税员577人),离退休人员728人。在编干部中,男女比例为51.7:48.3,2007年平均年龄38.89岁;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有300多人,本科学历人员2100多人,硕士、本科、大专以上人员分别占干部总数的9%、62%;全系统40%的处级以上65干部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45%的科级65干部具有中级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 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员达到210多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目前的征管范围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12个税种和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教育费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费、 水利建设基金等8个费金。2007年底统计经管广州所辖10个区、2个县级市和3个 国家级开发区的纳税人(不含临时登记户)48万户,其中企业25万户,个体工商户23万户。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的征收管理办法;负责地方各税、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市人民政府、 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征收的其他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 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检查监督各个部门、各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信访、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文件收发、文书档案的管理,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税收调查研究、办公自动化、保密、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

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地方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审核重要的税收规范文件;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理 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指导全市地方税务部门的法制工作;负责税政理论研究;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地税部门的税收普法教育;协助执法资格认证;指导本市税务学术团体的日常工作。

税政一处

负责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税收的管理协调工作;研究并执行国际间反避税措施;指导地方税务部门的 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和协调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税政二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处理;办理和协调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规费管理处

负责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堤围防护费、交通建设附加、社会保险费等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和协调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的具体事项。

涉外税务管理处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税收的管理协调工作;研究并执行国际间反避税措施;指导地方税务部门的涉外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政策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办理和协调有关税收减免的具体事项。

征收管理处

指导、监督、检查和处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执行税收征管政策法规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实施征管体制改革,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指导税务登记、申报工作、属地征收和征管资料的管理以及地税发票的印制和管理;负责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计划统计处

贯彻执行全市地方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编制全市地方税收收入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编制、分配和调整年度地方税收计划以及检查、督促、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汇总分析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监督检查地方税务会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地方税收票证的印制、使用和管理;指导地方税收计划统计工作的开展。

财务管理处

管理地方税务部门的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执行税务部门财务制度,审核汇编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划拨。

人事处

按权限或授权负责全市地方税务部门的机构编制、干部考核任免、人员录原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出国(境)人员政审。安全保卫、专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日常工作。

教育培训处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部门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出国(境)培训和学历、素质教育工作;组织各类业务知识、技能考试;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部门的宣传教育、党建、机关党务、基层建设。共青团、工会、妇女、统战、 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监察室

负责对地方税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负责税务执法监察;检查处理行政违法纪和税务执法违法案件;负责本级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干部在。离任审计;负责组织本级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信息中心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行政单位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纳税人服务中心

为纳税人提供地方税收、规费征收的政策法规咨询,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指引服务。宣传税收法规政策,策划、组织税收宣传活动。受理纳税人对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的举报,承办对举报人的奖励。受理纳税人对本地区地方税务系统各部门、税务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对受理转办的纳税服务事项进行督办。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

负责广州市区(不含花都、 番禺区、广州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范围内的地方税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管理,指导、协调花都、番禺区、广州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和 从化、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的税务登记工作。

广州市越秀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 越秀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下同)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 海珠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荔湾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 荔湾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 天河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白云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 白云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广州市黄埔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 黄埔区行政区域及所属行政管辖地范围内地方税纳税人应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稽查局

负责全市范围内地方税务(含内、外税)稽查工作和有关规费稽查工作;负责偷税、 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重大案件的查处以及 税收专项检查;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计划、总结和情况汇总;对各稽查局及 花都区、番禺区、 从化市、 增城市、 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稽(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负责与工工 公安、检察、法院、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业务联系。

第一稽查局

负责对全市(不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广州开发区、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经管业户)的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缴纳情况的稽查,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外税收税务案件及办理涉外税收刑事案件的移送工作。

第二稽查局

负责越秀区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情况的稽查;按照授权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税案件及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第三稽查局

负责海珠区、黄埔区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情况的稽查;按照授权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税案件及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第四稽查局

负责荔湾区、白云区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情况的稽查;按照授权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税案件及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第五稽查局

负责天河区地方税务局管理的地方税纳税人(不含涉外地方税纳税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案件的查处、税收专项检查以及有关规费情况的稽查;按照授权查处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涉税案件及办理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广州市花都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花都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 番禺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增城市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广州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地方税征收管理及有关费、金的征收。

65信息

[2]罗与洪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65分工: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林如山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65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计划统计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稽查局

联系基层分工:第一、二、三、四、五稽查局

骆贵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65分工:税政一处、税政二处、涉外税务管理处

联系基层分工:越秀、天河、番禺区地方税务局 

孙 洪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65分工:办公室、财务管理处、纳税人服务中心、清理资金办公室

联系基层分工: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谢红鹰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65分工: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教育培训处、地方税收研究会、国际税收研究会

联系基层分工:荔湾、花都区地方税务局

胡 强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65分工:纪检组、监察室

联系基层分工:黄埔区、 从化市地方税务局

李健强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65分工:征收管理处、信息中心、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办公室、征管资料管理办公室

联系基层分工:海珠区、增城市地方税务局 

杨 凡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65分工:规费管理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基层分工:登记分局、白云区地方税务局

马世超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

65分工:主抓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全面工作

其他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同福中路) 地址:广州市同福中路412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仁路)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2层7-8

参考资料

1.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挂牌·新闻网

2.65简介·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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