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汉语汉字
宅(拼音:zhái)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古字形从宀、乇(zhè)声,属形声字。本义指住所,房子(多指较大的),即住宅。引申可作动词,指居住,如:宅土(居住在平地上;所居住的土地)。
中文名
宅
拼音
zhái
部首
宀
五笔
PTAB
仓颉
JHP
郑码
WDMH
笔顺
丶丶フノ一フ
字级
一级
平水韵
入声·十一陌
部外笔画
3
总笔画
6
四角码
3071₄
统一码
5B85
注音
ㄓㄞˊ
造字法
形声字
结构
合体字,上下结构
异体字
厇、㡯、𡊾、𡧪、𡧜
字源演变
演变流程图
形声字。甲骨文,由“宀”“乇”两部分构成。“宀(mián)”的古字形像房屋的侧视形,示为房屋;“乇(zhè)”,《说文解字》解释为草叶,在此作声符,注明音读。学者或谓宅,从乇,示寄托之义,会人所托居第住处之义。此谓“宅”字所从乇声,乃“托”之假借,可备一说。甲骨文“宅”字声符“乇”的上部本来不是弯曲的,周代金文为了字形美观就把上部变成弯曲的。篆文“宅”字就是由这种写法演变成的。
春秋战国文字或承自甲骨文,或从“广(yǎn)”,用“广(yǎn)”作意符的字多与房屋有关。隶书则把篆文“乇”的上部变成一撇,这样“乇”就是三笔了。《说文》古文,加上了一个表示意义的偏旁“土”。古文或体作图8,其形旁由“宀”变为“广”。现代这两种写法都被淘汰了。
“宅”字的本义是“住所”“住处”,如:住宅、宅院。“宅”本为名词,又可以引申为动词,当“居住”讲,如《尚书·禹贡》:“四既宅。”就是说:四方可居住的土地。《礼记·杂记上》中所说的“大夫卜宅与葬日”里的“宅”字是指“葬地”或“墓穴”。大意是:大夫选择墓地和下葬的时间。
现代释义
详细释义
读音 |
词性 |
释义 |
例句 |
zhái |
名词 |
住宅;居住的房屋。 |
《诗经·大雅·崧高》:“于邑于谢,南国是式。王命召伯,定申伯之宅。” 唐·沈既济《任氏传》:“郑子随之东,至乐游园,已昏黑矣。见一宅,土垣车门,室宇甚严。” |
泛指居住的地方 |
《孟子·梁惠王上》:“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晋·陶渊明《归园田居(其一)》:“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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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墓穴。 |
《礼记·杂记上》:“大夫卜宅与葬日。” 《荀子·礼论》:“月朝卜日,月夕卜宅,然后葬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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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托之所。 |
《庄子·大宗师》:“且彼有骇形而无损心,有旦宅而无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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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 |
开辟为居住之处;定居;居住。 |
《尚书·盘庚上》:“我王来,既爰宅于兹。” 《诗经·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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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于某一职位;任职;居官。也泛指居于,处于。 |
《尚书·舜典》:“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使宅百揆。’” 明·宋濂《浙东行省右丞李公武功记》:“公将虎旅,宅其中坚。气通脉联,势如率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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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言包笼;囊括。 |
三国魏刘劭《人物志·英雄》:“两得其用,故能吞秦破楚,宅有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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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处置。 |
《尚书·立政》:“谋面,用丕训德,则乃宅人,兹乃三宅无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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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 |
《尚书·康诰》:“亦惟助王宅天命。”[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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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托。 |
《新唐书·张九龄传》:“县命于县令,宅生于刺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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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归顺。 |
《尚书·康诰》:”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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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在家里不出门(多指沉迷于上网或玩电子游戏等室内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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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à |
名词 |
通“吒(咤)”。 奠酒爵。 |
《类篇·宀部》:“宅,奠爵酒也。” 《尚书·顾命》“王三宿三祭三咤”唐陆德明释文:“咤,字亦作宅,又音妬……《说文》作诧,奠爵也。” |
chè |
动词 |
通“坼”。裂开。一说为草木的根。 |
左思《蜀都赋》:“百果甲宅,异色同荣。” 《易·解卦》“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唐陆德明释文:“坼,《说文》云:裂也。” |
dù |
名词 |
同“度”。法制。 |
《集韵·莫韵》:“度,《说文》:‘法制也。’或作宅。” 《类篇·宀部》:“宅,法制也。” |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七】【宀部】场伯切(zhé,今读zhái)
所托也。从宀乇声。
𡧪,古文宅。
㡯,亦古文宅。
说文解字注
人所托凥也。依《御览》补字。托者,寄也。人部亦曰:“侂,寄也。”引伸之凡物所安皆曰宅。宅、托叠韵。《释名》曰:“宅,择也,择拣吉处而营之。”
从宀,乇声。场伯切,古音在五部。
㡯,亦古文宅。〔⿰亻㡯〕从此。
广韵
场伯切,入陌定‖乇声铎部(zhé,今读zhái)
宅,居也。《说文》云:“宅,托也,人所投托也。”《释名》曰:“宅,择也,择吉处而营之也。”场伯切。十三。
康熙字典
【寅集上】【宀部】宅·康熙笔画:6·部外笔画:3
古文:𡧪、㡯
《唐韵》场伯切。《集韵》《韵会》《正韵》直格切,并音泽。《说文》:宅,所托也。《尔雅·释言》:居也。疏:谓居处也。《释名》:宅,择也,择吉处而营之也。《书·禹贡》:四隩既宅。《召诰》:太保朝至于洛卜宅。
又《周礼·地官·大司徒》: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
又所居之位亦曰宅。《书·舜典》:使宅百揆。又《立政》:克用三宅三俊。注:宅以位言,俊以德言。三宅,谓居常伯常任准人之位者。
又《礼·郊特牲》:土反其宅。
又定也。《书·康诰》:亦惟助王宅天命。注:安定天命也。
又宅兆亦曰宅。《礼·杂记》:大夫卜宅与葬日。
又叶徒落切,音铎。《诗·小雅》:其究安宅。叶上作。《大雅》:乃眷西顾,此维与宅。叶上廓莫。
《集韵》:或作度。[3]
参考资料
1.宅·在线汉语字典
2.宅字·新华字典
3.宅·汉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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