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常识

清代科举文化常识

关于清代科举文化常识

1.清朝科举制的特点

科举考试发展到清朝,已日臻完善,不过与此也益发暴露出其腐朽的一面,而这一切也最终结束了它千余年的历史。

进士科考试是清朝科举的主要形式,它共分为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不过,在此之前,读书人必须通过由本县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取得童生的身份,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在清朝,县试多在二月举行,而府试则在八月。

院试作为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长官称学政,学台或宗师。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童生通过岁试,就算“进学”了,即成为国家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科试通过了,方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科”。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试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闱指考场)。其正副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

乡试有正式的考场,叫做贡院。贡院内建有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答题之所。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所以又称“桂榜”。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乡试中举称乙榜。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其中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而殿试只定名次,不存在被黜落的问题。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辰,未,戌年。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此会试又称“礼闱”,“春闱”。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命叫做会元。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称为“杏榜”。会试的主考官,在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明末又多以内阁大学士担任,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

清朝新录取的贡士,在殿试之殿试前还必须进行一次复试,复试结果,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等,这个等级对于以后授予官职有很重要的关系。殿试在四月份举行,命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此外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

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名,第一名称为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殿试考中称为“甲榜”。按照清朝制度规定,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殿试的状元,榜眼,探花不再参加朝考,朝考的第一名叫做朝元。

2.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基本常识

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

在隋朝以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魏晋南北朝奉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乡举里选,垄断仕途。

隋朝科举考试属初创阶段,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

唐承隋制,使科举考试制度化并逐步完善。唐初科举分两种:①常科,岁考一次;②制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势需要临时下令举行。

宋朝科举沿唐之旧,更为完备。其科目以进士为重,增加殿试,由皇帝亲策。考试内容从神宗起改以经义为主。

明代科举仅进士一科。为强化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控制思想文化,明据元代科举命题取自朱熹《四书集注》之法,规定试卷应“代圣人之言”,以程朱理学观点指导作文。同时规定试卷须用八股文体写作。

以经义八股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发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无遗。清初即有大臣建议改革,但清统治者为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将科举考试作为笼络汉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满人、汉人两榜录取以优待八旗子弟外,余皆承明之旧。

光绪三十一年(1905),随着近代科学文化的传入和国内民主革命运动的高涨,终于迫使清廷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废除了行之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

3.清代科举制度分为哪四级

清代科举制度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

1、童试

也叫“童生试”,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县级考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

2、乡试

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省级考试,生员参加。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

3、会试

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国家级考试,举人参加。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

4、殿试

也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国家级考试,贡士参加,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因此一般情况下并不会有淘汰的情况。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

扩展资料:

会试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而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科举制度

4.关于清代的科举制度

清代科举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的乡试及会试,称为正科。

若遇皇帝即位及皇室庆典,于正科外特开考试,称为恩科。如恩科与正科同在一年,则改正科为恩科,正科提前一年举行;或于次年补行,或合并举行,称为恩正并科,按两科名额取中。

恩科始于宋代之“特奏名”。清顾炎武《日知录.恩科》:“宋时有所谓特奏名者:开宝三年三月庚戌,诏礼部阅进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得司马浦等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自此始,谓之恩科。”

又“苏轼、孔文仲言,今特奏者已及四百五十人,又许例入递减一举,则当复增数百人,此遭垂老,别无所望,布在州县,唯务黩货,以为归计,前后恩科命官几千人矣,何有一人能自奋厉,有闻于时,而残民败官者,不可胜数。

当日之论如此。”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二章第一节:“乡试三年为一科,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万寿登极各庆典加科者曰恩科。

而正科始于康熙五十二年,登极恩科始于雍正元年,自后沿以为例。庆典适逢正科之年,则以正科为恩科。

而正科或于先一年预行,其例如乾隆八旬万寿,以五十三年成长申预行正科乡试、庚戊会试,皆改为恩科乡、会试者是。或于次年补行,其例如道光十一年辛卯五旬万寿,于次年王辰补行正科乡试,癸已补行正科会试,而正科之辛卯乡试、壬辰会试,皆改为恩科者是。”

5.清朝科举制

中国古代最早开发的是黄河中下游地区,这里不但孕育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也是古代政治、经济中心。东汉以后北方频繁的战乱,使黄河流域的经济受到沉重的打击,唐代前期虽然有所恢复和发展,但公元755年“安史之乱”的爆发,北方又陷入战乱之中,经济再次受到破坏。随着人口流动与南方经济区的开发,经济中心不断向江南转移,这一转移过程从唐代至北宋末年“靖康之乱”基本完成。在这样大的社会背景之下,地域人才集团的分布也出现相应的变化。

北宋时期全国经济中心南移已成定局,宋初太平兴国年间规定通过汴河运至开封的南方漕粮为400万石,而整个黄河流域通过黄河、惠民河、广济河运至京师的粮食仅200万石,南方的漕粮数额占总额的66.6%。至道年间与大中祥符年间规定,南方漕粮从400万石增至580万石,后由580万石增至700万石。巨额漕粮主要来自江南地区,在江南成为国家赖以生存的经济中心的同时,浙江、湖南、湖北、四川以及福建、两淮的开发程度也得到大幅度提高,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之下,南北方之间人才数额的对比更加悬殊。

明清时期南方人才比重进一步上升,明代全国著录籍贯的状元89名,南方籍78名,占87.6%。清代全国著录籍贯的状元99名,南方籍88名,占88.9%。明清时期南北方的状元数额不但相差悬殊,而且在擢取时所表现的地域偏见与北宋时期正相反。明代陕西籍状元吕楠的考卷,在会考中被陕西籍考官康海列为第一名,另一名南方籍考官王鏊却将其排在第六,康海为此与王鏊争辩时说:“吕楠的文卷没有人能比得上,只因他是北方人,就压抑他的名次,是不公平的。”清代北方籍状元更少了,因历科状元都为南方文士,1761年在阅卷大臣进呈的前十名文卷中,乾隆皇帝将排在第三名的陕西籍文士王杰易为第一,清朝一代西北诸省仅出了这一名状元。

明清时期状元集中出现的省仍然是江苏、浙江、福建、江西等地,明代这几省所出状元占全国的72%。与状元分布相对应,进士也主要集中在这几省。明清时期在江浙、福建等地人才保持全国之冠的同时,两广人才数额开始增加,明清时期这里共出6名状元,进士人数也不断提高。珠江流域开发较晚,但明清以来开发速度却很快,明代这里已经成为与黄河、长江流域并列的又一个重要的经济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才不断涌现。清代后期,来自岭南的人才越来越多,像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不但在清代科举考试中名列金榜,而且对中国近代史发展也起过重大影响。

交通冲要地带所经过的城邑具有经济发达,信息灵通的优势,成为孕育人才的有利条件。对于这一点广西桂林最为突出,唐代桂林曾出过2名状元,清代也出过2名状元。唐代包括广西、广东在内的岭南大部分地区都是犯人流放的地方。这种情况直到北宋时期仍然没有多大改变,大部分“元佑党人”都被流放到这里。但桂林的情况却不同,首先这里自然条件有与岭北相近的特征,全无烟瘴之气。另外这里的开发程度较高,宋代这里的人口密度比广州还大,而对这里开发进程起决定作用的是交通条件。桂林正当湘桂通道的要冲,虽然翻越南岭有数条道路可行,但由湘江经灵渠,下漓江是从两湖地区进入岭南的重要通道。过客行人,来往官吏都以行经桂林为多,在这里造成一种不同于岭南其它地区的人文环境与文化氛围,为人才的造就创造了条件。

6.明清科举制度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

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

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

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

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

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

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

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

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

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

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

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

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

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

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

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

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

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

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

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

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

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

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

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

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

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

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

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

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

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

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

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

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

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

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

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族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

清代。

7.清朝科举制度的特点,作用以及考试内容

19世纪80年代后,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发生改变。

1888年,知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1898年,加设经济特科,荐举经时济变之才。

同时,应康有为等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严禁凭楷法优劣定高下。1901年9月清廷实行“新政”后,各地封疆大吏纷纷上奏,重提改革科道举,恢复经济特科,1904年,清廷颁布《奏定学堂章程》,此时,科举考试已改八股为策论,但尚未回废除。

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清廷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并令学务大臣迅速颁发各种教科书,责成各督抚实力通筹,严饬府0州县赶紧于乡城各处遍设蒙小学堂。

从此,在答我国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正式废除。——常识科举篇。

….

关于作者: yun

清代科举文化常识的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