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常识

公安局考试常识

关于公安局考试常识

1.公安局考试的内容是什么

以浙江为例: 1.面试目测和心理测试:工作人员应查验考生身份证、高考报考证与考生本人相符,确认已报考公安警察院校后开始进行面试目测,并实行综合淘汰制。

面试工作人员将面试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填写在《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试表》上并签名。面试合格的考生,其电子文档保存在电脑中,并发给《2007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心理、体能测试证》。考生凭《心理、体能测试证》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第二天参加体能测试。

面试中如有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确认为面试不合格。对面试不合格的考生,须打印该考生面试表,面试表中说明不合格理由,并由面试老师及考生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心理测试使用公安部统一量表,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重要依据。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

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铅球(4公斤)。

需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的考生,应在面试中表明意向,上述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须达到260分以上,并需在规定时间内,加试立定三级跳远、引体向上、4米往返摸点跑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此三项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总成绩)。

体能测试必须严格按照《2007年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体能测试工作细则》等规定要求进行;测试结束后,应分市、分男女刻制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光盘,分别报送省公安0政治部和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的交通、食宿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

(三)划定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浙江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的考生不能填报公安警察院校志愿。其中,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的,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6个项目(含加试的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试总成绩,按1:4的比例单独确定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要求的考生不能填报该专业。

(四)体能测试成绩的复核。由浙江警察学院组织人员在5月25日前完成复核,并于5月28日前将核准的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五)填报志愿。凡有资格填报浙江警察学院和部属公安院校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凭《心理、体能测试证》、《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到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办办理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志愿填报手续。

艺术、体育、公安志愿不能兼报。

对第一志愿报考浙江警察学院本科专业,第二志愿报考浙江警察学院专科专业的考生,其第二志愿在专科录取时视为第一志愿。

(六)淘汰体检不合格考生。省教育考试院于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前,根据各市招办上报的公安警察院校考生体检情况,将身体条件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要求的,提前予以淘汰。

(七)政审划线。浙江警察学院本科和专科专业录取的政审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后同分按保留两位小数确认先后),按各市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分别划定,其中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全省统一划定分数线,划线比例为1:1.2。本科专业的录取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二本分数线;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防暴方向)的录取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校招生第四批分数线,体能成绩在290分以上优先录取。

(八)政审。省公安0政治部将上线考生名单下达给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考生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各市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工作细则》要求,将政审结果填写在《公安警察院校招生上线考生政审情况汇总表》上,并与考生《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表》原件一起及时报省公安0政治部,不得借故缺报。政审工作人员应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如实记载政审中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上报。

(九)录取。全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在7月中旬提前批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凡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实行一次性投档。各公安警察院校将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审录(浙江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录取中,考生文化分达到普通高校招生重点分数线的优先录取;专科专业录取中,考生文化分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专科分数线的优先录取)。录取的新生须经省教育考试 院审核同意,由学校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2.进公安局考试,考些什么

公安局招人,一种有四种,一种是公务员,一种是事业编,一种是聘用制,一种是临时工公务员:不同省份的公安类公务员,考试的科目是不同的,公共科目主要有行测、申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等科目,现在全国大部分省份考行测和申论,部分省份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也有省份考行测、申论、综合知识等,但是不管哪里,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的公安类公务员,都要加考公安基础知识,也就是说,有些省份考三门,有些省份考四门事业编:不同省份、同一省份不同的市区县,进入公安局也是要通过考试的,考试科目也不尽相同,有的只考行测,有的考行测和申论,有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有的考综合知识,也有的都考外加公安基础知识,如果要知道本地区招人所要考的科目,你要看招考公告了,在本地的人事考试网上都有聘用制:虽然现在的事业编制改革主要向聘用制方向发展,但是在公安系统还有一种聘用的职工的,苦活累活都是聘用制的职工在干的,这种制度,进入公安局的最容易,找个人打个招呼就能进去;临时工:只拿基本工资,没有任何保险,属于临时打杂的人,随时可以走人注:公务员 和事业编这种编制进入公安系统,有保障,但是都要经过笔试、面试、体能考核、体检、政审等步骤,不管你进去干文职还是外出的,都要经过这几步程序的,祝您好运。

3.怎样复习公安基础知识

但是有个别地方在考试内容的限定是有所差异,这就要求考生先对考纲有个大致的了解,做到有的放矢。

二、教材公安基础教材都是严格依据考纲,在认真分析了近年的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后编写的。其内容真正符合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的需要。

首先,对上篇专业知识的学习,我们要做到理解与记忆并重。专业知识是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的重点内容,考试的方向分两种:一种是直接以“填空”的方式来考查,即考查对知识的记忆程度。

这种题就需要我们把每一个知识点记牢靠,主要是一些原则、方向、宗旨等类似的知识。另外一种就是考查对具体知识理解的题。

这类题型就需要我们对知识有更深入的把握,需要考生好好掌握释义部分的内容。其次,对中篇相关法条的学习,我们要做到重点记忆与一般记忆相结合的原则。

中篇的法条相关知识内容多而且十分的枯燥,记忆起来难度较大。但是我们在学习的时候其实没有必要苛求自己把所有法条都完全记住。

对法条的考查,重在理解,当然适当的记忆也是必要的。我们应该在通篇理解法条的基础之上,对画线部分的重点法条要更加深入的理解,争取记住这些重点法条。

最后,书后模拟题的使用以检测,增加学习兴趣为主。复习公安基础知识时,我们可以把书后六套模拟题安排在全书复习的过程中,复习一段时间之后做一套模拟题。

在复习过程中就会发现题目正确率越来越高,让自己切实的看到复习的效果,增加复习的动力。三、题目题目主要分为真题和模拟题两类。

不同的题有不同的使用方法。真题的使用以摸清方向为主真题代表着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的方向,体现着考试的命题趋势,做真题是考试必备项之一。

做真题的时候一定要多思考,不仅仅是思考这个知识点为什么对为什么错,这个选项为什么选为什么不选,更为重要的是要思考命题人的思路,把握考试的方向。这样才能在复习过程中事半功倍。

模拟题的使用以模拟考场为主参加考试的时候,几乎所有的考生都会紧张感,这份紧张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临场的发挥。平时多做模拟考场练习,有助于减轻这种紧张感,更好的发挥出自己的真实水平。

同时,这样的模拟也可以锻炼自己做题时对时间的把握能力,真正利用好考场上的每一分钟。当然,既然不是真正的考试,我们还是要通过这个模拟来掌握知识的。

即在模拟考场结束后,要认真核对试卷,找出错误的原因,弥补知识的漏洞。多掌握知识是考试成功的基础。

读了《》的人还读了:1、怎样才能在求职过程中避免上当受骗呢?2、职场社交中怎样敬酒才算得体3、职场有不满?想清楚要老板怎样帮你4、怎样在岗位面试竞聘答辩中脱颖而出?5、怎样治愈职场“孔雀心理”6、大学生怎样确定职业目标?7、退伍以后怎样求职?8、看如何表述一些话,怎样在面试中“察颜观色”9、创业怎样做才成功10、怎样选择创业搭档。

4.公安基础知识应该怎么复习

你好,对于考过公安基础知识的我来说,公安基础知识一个字就是背。可以说是死记硬背,没办法,因为要想拿高分不背是没什么用的,所考的都是很细的东西。背的时候可以分三个阶段—1.背框架 2.背细节 3.背卷子上写错的题目

通过练与背相结合 巩固所背的知识。最后的考试分数也是挺满意的,对得起我的付出。 公安基础知识的备考是个枯燥的过程,有点像高考文科的感觉。反正我周边的人备考公安基础知识的,但凡下功夫去背的 都拿到了自己该拿的分数。

公安基础知识 我当初用的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的。卷子到是没那么讲究,做过很多出版社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5.《公安基础知识怎么复习》

您好,测试的基础知识,公安,安全和基本的字又回来了。

可以说是记硬背,没办法,因为为了得高分,回来也没用,测试是一个非常美好的东西。返回可分为三个阶段—背框后面的细节错误在后面的测试论文题目通过培训和知识相结合综合。

期末考试成绩还是比较满意的,对得起我的工资。公安基础知识备考是一个繁琐的过程,有点像预科的感觉。

总之,我周围的备考公安基础知识的人,当涉及到努力去得到一小部分的控股。 公安基础知识,我曾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卷子是不那么精致,做了很多的出版商。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6.请问,考警察需要考哪些方面的知识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外事人民警察),除符合省、市、县、乡四级机关2006年招考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情操; (三)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报考外事人民警察须是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和往届英语专业本科(含)并取得相应学位以上的毕业生; (四)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1日后出生);报考外事人民警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至27周岁以下(1978年2月1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重度平跖足,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无阳性(仅乙肝表面抗体检测一项阳性者除外)。

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在5.0(含)以上,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男性身高为170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含)以上;报考外事人民警察男性身高为172厘米(含),女性身高163厘米(含)以上。 (六)计算机、外语、通信专业类本科(含)并取得相应学位以上的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相应职位(不含外事人民警察职位)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75年2月11日以后出生),身高降低2厘米,矫正视力达到5.0。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进入公安队伍的。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全省均通过网络( .cn)进行。

具体安排依照各市招考简章的规定执行。 (二)笔试。

1、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根据各市招录职位要求参加A类或B类考试;报考外事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科目考试。 2、笔试内容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06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江苏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3、笔试时间 2006年3月26日: 上午 8:00一9:30《公共基础知识》(A)(B) 10:00一11:4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B) 下午 1:30一4:00《申论》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评。

笔试公共科目合格的人员,按照大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评按江苏省人事0、公安0《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第五条相关规定外,其它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由各市公安局、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

(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原则上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人事0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报考外事人民警察的考生除按上述要求参加面试外,还要参加由省人事0、公安0组织的专业科目英语口试和心理素质测评。 (七)政审。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报考外事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通过了心理素质测评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英语口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性别)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

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职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录用。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向社会公示7天后,报经省公安0政治部审核同意,由市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须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关于招考人民警察有关规定以及这次招考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

关于作者: yun

公安局考试常识的热门文章